离婚的步骤程序(离婚程序流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流程如下:一、协议离婚1、夫妻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受理;2、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30日后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2:10:06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
1、夫妻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受理;
2、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30日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颁发离婚证。
3、需要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
二、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者其他居住证明材料)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递交如下材料: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财产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明材料等;
3、法院安排调解,根据夫妻不同情况调解和好撤诉或者调解离婚。如无法调解则安排正式开庭;
4、正式开庭审理: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经破裂,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法院审理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予离婚,如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6、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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