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下行政诉讼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审限有四十五日;如果法院是在审理上诉案件,审限一般有三个月;情况特殊的,也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