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一般被征收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当地地价等条件进行补偿;另一种是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在其他规划区重新划定宅基地或安置房置换补偿范围。2.具体安置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