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财产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分割。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分割。2、被告被监禁的,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分割;原告住所地与经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