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不影响工伤的成立,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受工伤之后,首先需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6 02:48:24

未签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不影响工伤的成立,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受工伤之后,首先需要在一年之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否则超过一年则无法认定工伤,若用人单位不认可劳动关系,则需通过社保缴纳情况或仲裁等方式确认劳动关系;再认定工伤后,劳动者伤情稳定即可申请工伤鉴定,再依照工伤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在此种情形下,涉及众多法律关系,程序亦较为复杂,具体的话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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