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案件审理,并依据所涉嫌刑事犯罪的类型,将涉及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问题的规定》
第⼗⼀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