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可以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到检察院查阅、复制卷宗,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核实卷宗的相关内容。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批准,可以查阅、复制卷宗。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