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延期审理的开庭日期,可以当庭确定,也可以另行确定。当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204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205条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