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手段。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符合三个条件:①涉案要件。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