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孩子的探望时间。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及行使方式,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学习,父母双方的时间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考虑孩子及父母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