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给小孩上户口的方式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