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即发改委的立项批复);(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即用地批准书);(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