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女子与男子具有同等补偿权利。女子的户口还在村里,自然可以向责任方主张拆迁利益,对方不支持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也就是说,一些女子不能得到赔偿的“土政策”是有违法律的,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