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09:52:45
1、藏传佛教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这些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2、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3、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法律依据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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