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旁听。
一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因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内容具有隐秘性,多数涉及个人隐私或秘密案件,所以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非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工作人员和报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允许旁听。
行动建议:
被告人的近亲属在审理阶段都非常忧心,想要旁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受理案件是上述几种情况,是不公开审理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宣告判决时仍要公开进行。家属这时需要耐心等待,或等待律师庭后向其家属描述具体审理情况。
法律依据
《刑诉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旁听规则】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刑诉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不公开审理】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