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时债务人有哪些权利(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1 21:56:45

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赔偿人员的范围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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