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胁迫写的欠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可以撤销。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欠条,被撤销后该欠条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欠款方不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