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名后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不因公司变更名称而失效,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因此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