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起诉离婚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3、如果是对被监禁、宣告失踪等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