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范畴;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