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22:14:04
1、人民法院能去外地进行债权保全。2、民事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因情况紧急需要进行诉前保全的,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诉中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3、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去外地进行相应的债权保全,采取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自行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委托外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外地的人民法院收到保全通知后,应当对相应的债权进行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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