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原告应该包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两种类型,行政相对人属于行政做出时指向的对方的对象,行政相关人虽然不属于行政行为的直接指向对象,但是相关行政行为的做出对行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8:22:33

行政诉讼的原告应该包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两种类型,行政相对人属于行政做出时指向的对方的对象,行政相关人虽然不属于行政行为的直接指向对象,但是相关行政行为的做出对行政相关人产生不利的影响,行政相关人也具有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动建议:
1.在日常的行政行为中,虽然行政行为不是直接向相关人做出,但是相关人的相关利益因为行政行为的做出而造遭受影响,仍然可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
2.需要注意诉讼事项的问题,应该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具体的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6个月,并且不大超过行为做出之日起5年,不动产纠纷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2条的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