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有: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并且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做出行政行为;确认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行动建议:1、在行政诉讼中,需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2 12:54:38

根据《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有: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并且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做出行政行为;确认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
行动建议:
1、在行政诉讼中,需要根据具体的行政行为,在起诉中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做到精确,相关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
2、针对不同的判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超过判决规定履行时间,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
3、对一审判决存在异议,应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及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一条 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成立,被告违法拒绝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原告请求的法定职责;尚需被告调查或者裁量的,应当判决被告针对原告的请求重新作出处理。

第九十二条 原告申请被告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的理由成立,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而拒绝或者拖延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

第九十三条 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原告未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请求撤销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行为无效的,应当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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