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不负责任,但是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比如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六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