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可以提前还,但是如果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损害出借人权益的,出借人可以拒绝,借款的利息应当是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限计算,如果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给出借人增加费用的,由借款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第六百七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