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抗辩事由有: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是因为清偿而消灭;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且可以作出合理说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第五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