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成为保证人的主体有:1、没有经过国务院批准成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2、学习、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第六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