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户口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手续如下:
(1)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5)法院进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