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在这些情形中不能适用: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