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男女双方的婚姻状态不能是已婚;(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双方自愿,不是因为胁迫结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