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3、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当交给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核对,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确认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13:20:01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3、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当交给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核对,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确认无误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须在遗嘱上亲笔书写姓名。
4、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代书遗嘱通过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来佐证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以确保遗嘱人是在自愿的状态下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日后因该代书遗嘱产生纠纷,可以通过见证人来判断遗嘱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二)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代书人为见证人中的一人,需要符合见证人的资格条件。代书人在代书遗嘱时,只能用亲笔手写的方式,不能运用打印等其他方式。代书人在书写遗嘱时要严格忠实于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将遗嘱人表达的遗嘱内容准确无误地记录在代书遗嘱中。
(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当交给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核对,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确认无误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须在遗嘱上亲笔书写姓名。 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既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也表明了对遗嘱内容 以及立遗嘱过程的确认。
(四)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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