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办理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10:12:39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单方申请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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