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7 06:54:57
1、如果对方不肯离婚,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会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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