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费累计到年底结算一般是不合法的。2、加班费也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工资一般应当按月支付;如果单位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来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七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