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约定管辖,如果与法律的规定相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约定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能按其约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