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02:41:14
1、离婚补偿当事人确实没有钱支付的,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当该当事人具有支付赔偿款的能力后,再恢复执行。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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