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7 06:34:45
1、领养的子女有继承权。
2、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规定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领养的子女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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