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表现为: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23:11:37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表现为: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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