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约定每周工作六天吗

这种约定是针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01:39:17

这种约定是针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须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由于其每周工作时间已大大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上限,因此这一约定是违法的,对员工没有约束力。第六天工作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理,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
只要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因此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不能一概而论,认定所有每周工作六天的约定都是不合法的。只是满足劳动法律、法规对于工作时间的最高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决定自己的员工每周工作五天,还是六天。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