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即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首先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如下:
公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加班天数×200%
若加班时间比较零散,则按小时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