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00:01:4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
【风险提示】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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