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合同怎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合同有以下规定:1、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三种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4 01:45:55

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合同有以下规定:
1、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三种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合同被全部确认无效之后的后续事情,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劳动者已付出劳动期间的劳动报酬问题,其二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一方,是否应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问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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