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平等条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无效不能由用人单位或员工认定,而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如果劳动合同的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同时还可依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缴交社保,承担工伤责任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