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劳动者赔偿金。
因此,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劳动者自身的情况确定索赔的数额。
【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纠纷不能一开始就起诉。 应该按如下步骤进行:
1、如果企业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首先申请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调解(也可以不走这一步);
2、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申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仲裁。
4、仲裁不成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劳动保障部门的调解或仲裁文件,法院不会受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https://www.66law.cn/tiaoli/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