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认,但仅限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情况,若父母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认。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