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民法典》所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保证担保是唯一的人的担保,债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担保权利,积极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实现保证债权利益,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做担保人之前,需注意下面几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