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即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其他材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