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病妻子可起诉离婚,精神病妻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