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在外地法院起诉离婚。即若当事人在外地,受诉法院的确定是:若被告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在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