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争议作为劳动人民争议的一种,是指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本单位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时所发生的争执。集体合同争议区别于其他劳动争议的特点是:
1、涉及面广,影响广泛。特别是那些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企业或行业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所以,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时,要通过各种必要的手段制止或限制发生此类集体合同争议。即使发生了此类争议,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及时、妥善地解决那些涉及面广的集体合同争议。
2、不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其处理程序、处理机构都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集体合同争议可以分为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两类。与此对应,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两大内容也就是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处理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处理。
【风险提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广大职工不仅是国家的主人,同时也是企业的主人。集体合同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没有成本的利害冲突。集体合同争议通常采用协商手段解决,或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
《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九条